長久以來,國內教育均是升學主義為主,學校的教學幾乎強調以智育為主。加上工作的關係,家長往往也將稚齡的小朋友送進補習班。就小學階段的孩童 而言,平均一周補習三、四個科目是非常普遍的現象。再者,近年來由於電腦的普及,學童也開始花費較多的時間在玩電玩與上網。國小三、四年級這個階段,學校 也開始安排電腦課程。因此,由於上述種種的因素,使國內的學童逐漸轉變成久坐靜態式的生活型態,無形中剝奪了他們課餘從事肢體活動、參與運動的機會。從此 以後就演變成現今國內兒童普遍動作協調能力低落的情形。

根據臺灣本土的調查顯示,在低年齡層兒童中,四歲的盛行率約佔1.4%;五歲盛行 1.9%;六歲盛行率為1.3%。整體而言,4-6 歲年齡層的盛行率是1.5%,其盛行率較國外文獻所提的5%-10%來得低(徐永玟,民91)。然而,根據林冠宏、吳昇光(民91)的研究指出,在7-8 歲兒童的調查則顯示盛行率提升至3.5%,但是9-10 歲年齡層的盛行率卻高20.6%,而在陳福成(民93)的研究裡,甚至更高達25%。值得一提的是,或許父母與教師可能認為沒什麼嚴重的,心裡想「也許孩 子長大就會好了!」但事實卻不是如此。

依據長達十五年以上的追蹤研究指出,動作協調有問題的孩童有可能一直持續到青少年階段,甚至影響更久;因為如此,許多「發展性協調障礙」的學童可能社交能力較差,缺乏活力、自信心不足及不開心,最後不願意嘗試太多動作的活動,以致於身體狀況及體能均不佳。

到底什麼是「發展性協調障礙」(developmental coordination disorder,簡稱DCD)兒童?

  早在1975 年時,Gubbay 提出「動作笨拙(clumsy)」一詞,認為有正常智力與在例行的神經理學檢查中表現正常,但在表現技巧性動作的能力上有所缺乏的一群兒童(Gubbay, 1978;謝秋雲,民92)。但過去的文獻中經常是以不同的名稱來代表這群兒童,諸如:輕微腦部失能、發展性動作障礙、笨拙兒童症候群、感覺統合障礙、知覺動作障礙、注意力及動作表現障礙、非語言型障礙等。

直到1994美國APA與1993世界衛生組織,才首次定義發展性協調障礙兒童的四項診斷規範:

(一)動作不協調:在大動作方面較為笨拙,例如常跌倒,拿東西會掉

(二)學業成就或日常生活活動:在讀書技巧(如閱讀、拼字、數學)、寫字的速度,及科學、  美術、手工藝課程裡操縱器具方面表現較差

(三)生理狀況:DCD兒童不包括可辨識的神經性疾病,像小兒麻痺、腦性麻痺、肌肉萎縮

(四)認知階層:IQ 必須大於七十,且動作要比一般智能障礙的小孩來得好。

*發展性協調障礙特徵

1.動作協調的缺失

—容易碰撞物品

—容易跌倒或被絆倒

—為了增加動作準確度而放慢動作速度

—握筆的能力差

—可能會觀測到一些輕微的“不顯神經徵兆”

2.無任何可以診斷的神經缺損

3.影響體能活動同儕互動和居家生活自理的能力與參與意願

4.低自尊低自信

5.動作笨拙的情形並不會隨年齡的增長而改善

6.發生在早產兒的機率較一般孩童高

7.常出現的合併症

—學習障礙

—注意力缺失過動症

8.需要醫療與教育團隊的介入

參考資料:

發展協調障礙/Sharon A. Cermak, Dawne Larkin原著;吳昇光,蔡佳良譯–初版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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